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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火狐app直播    发布时间:2025-04-29 09:42:28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公司以“让物料处理更简单”为使命,聚焦于粉料、粒料、液料、浆料等非整装物料的自动化处理产线及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一家具有自主核心设备、配件和软件的物料自动化处理方案解决商。公司依据下游客户提供的一系列需求要素,如客户的产品品种类型、客户使用原材料的物理化学特性、客户新建产能规模、产品品质衡量准则、生产的基本工艺路线等,输出合适的物料自动化解决方案,并基于上述解决方案生产包含自主核心设备、配件和软件的产线或单机产品。

  公司基本的产品为物料自动化处理产线及设备,用于实现流程型工业中物理形态为粉料、粒料、液料及浆料等物料的处理。按照每个客户的生产的基本工艺,物料自动化产线用于满足投料、配料计量、输送、搅拌、混合、粉碎研磨、干燥、包装等多项工艺需求,并通过软件控制管理系统来实现全流程的自动化、智能化运作;单机设备则用于满足混合、中转等单项工艺需求。

  公司根据应用领域工艺的区别,对物料自动化处理产线在共性原理基础上进行了针对性的开发,形成了锂电池物料自动化处理产线、精细化工物料自动化处理产线等成熟的应用方案。

  锂电池生产涉及正负极材料生产、正负极浆料制备、极片制作、电芯制作、电池组装等数十项工艺流程,各工艺流程对应的产品质量均与最终锂电池的稳定性、一致性和安全性紧密相关。因此,在锂电池生产的全部过程中,各环节工艺及设备都要从严、从细管理,以提升锂电池产品质量及安全性能。

  锂电池的生产工艺流程可以概括为三大工段:前段工序(极片制备)、中段工序(电芯装配)和后段工序(化成封装)。前段工序包括正负极匀浆、涂布、辊压、分切、制片等,中段工序涉及卷绕、入壳、底焊、烘烤、注液、焊接、封口、清洗、套膜等,后段工序则包括活化、化成、陈化、分选、分容等。公司的锂电池匀浆自动化处理产线一般适用于锂电池生产的前段工序中的正负极匀浆工序。

  浆料制备在锂电池生产中占据核心地位,它涉及将正负极材料与导电剂、粘结剂等混合,形成均匀的浆料,这是制作锂电池正负极片的关键步骤。浆料中颗粒状活性物质的分散性和均匀性对锂离子在电池两极间的运动有直接影响,进而影响电池的性能和安全性。

  公司的锂电池匀浆自动化处理产线最重要的包含原材料处理、配料匀浆、浆料输送、管道在线清洗等模块,核心设备主要包含双螺杆制浆机、高效制浆机、双行星搅拌机、吨袋解包站、发送罐、真空上料器、中转罐。

  锂电池正极材料有三元材料、磷酸铁锂、钴酸锂、锰酸锂等不一样的产品,其在堆积密度、包装、粒径、扬尘、流动性、腐蚀性等方面差异较大,对应的制备工艺也有所不同。

  以三元正极材料为例,公司的锂电池正极材料自动化处理产线最重要的包含一烧前配料混合;一次烧结、破碎;细粉碎、水洗、干燥;二烧前配料混合;二次烧结、破碎;批混、筛分、除磁、暂存包装等模块。核心设备主要包含吨袋解包站、螺带混合机、犁刀混合机、喂料机、除尘器、发送罐、气流磨、机械磨、干燥机、包装机。

  锂电池负极材料最重要的包含人造石墨、天然石墨、硅碳等。以制备工艺来看,人造石墨由焦炭类原料经高温石墨化处理后转化成石墨,天然石墨需要以碳包覆工艺进行改性处理,硅碳是在硅颗粒外面包覆碳层。

  以人造石墨为例,公司的锂电池负极材料自动化处理产线最重要的包含原材料处理、配料混合、造粒解聚、石墨化后物料处理等模块,核心设备主要包含吨袋解包站、粉碎机、发送罐、真空上料器、包装机。

  精细化工产品分为精细化学品(如中间体、涂料、医药和农药以及香精的原料等)和专用化学品(如医药成药、农药配剂、各种香精、水处理剂等),具有生产品种多、附加价值高等特点。

  由于物料特性和特殊工艺,精细化工产品生产的全部过程中的物料处理具有一系列特殊需求:解包投料方面,精细化工原料中具有毒害性的物料较多,精细化工产线要实现投料解包的自动化,人员尽可能减少参与和接触物料;存储运输方面,由于精细化工产品具备流动性差、易吸潮变质、与氧气等活性气体反应等特性,在存储和输送环节中要最大限度地考虑密闭性和安全性;计量配料方面,由于不一样的产品产线物料的粘性、吸水性等性质差别较大,物料计量方式、计量精度的把控难度存在比较大区别。以上特性对物料自动化处理设备提出了较高的技术要求。

  公司的精细化工物料自动化处理产线最重要的包含投料、储存、计量、均化包装等模块,核心设备主要包含吨袋解包站、小袋解包站、暂存仓、除尘器、计量仓、计量罐、真空上料器、包装机。

  橡胶、塑料生产通常具有工艺流程长、单元反应多、操作较为复杂的特点,对产线的可靠性、稳定性、易清洁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生产的全部过程中,需要最大限度地考虑温控环境、干湿度、洁净度等各种各样的性能参数要求,且生产的全部过程需要兼顾生产的基本工艺的安全性。因而,橡胶塑料领域相关设备、产线的建设和安全生产规格要求较高,难度较大。

  以改性塑料为例,公司的橡胶塑料物料自动化处理产线主要构成包括投料、计量、混合、成品、包装等模块。核心设备主要包含吨袋解包站、小袋解包站、除尘器、体积喂料机、多组分计量秤、真空上料器、活化料斗、混合机、吨袋包装机、小袋包装机。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问题造成较上期发生变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公司董事罗才华先生、何进女士、余子毅先生、独立董事陈全世先生、向旭家先生、贺辉娥女士以现场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孙宏图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罗才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主席袁超先生、监事唐进先生、职工监事陈舜珍女士、副总经理汪谢、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何小明先生列席了会议。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全文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文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文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因本议案涉及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董事的薪酬情况,公司3名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董事罗才华、何进、余子毅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经审计,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96,649,857.74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13,892,823.59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09,189,361.82元。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将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全文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符合相关规定的金融机构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做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湖南宏工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5亿元的综合授信,申请的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业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罗才华先生及董事长授权的人士代表本公司与有关银行签订授信合同等与信贷业务相关的各项文件。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做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公司及分子公司的特定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1,500万元,用于员工购房、购车,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该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8,0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6,000万股变更为8,000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修订《公司章程》对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公司章程》修订事项的工商登记备案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及《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公司定于2025年5月20日在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仙月环路与万富路交叉口公司1号门综合楼108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1)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公司监事会主席袁超先生、监事唐进先生、职工监事陈舜珍女士均以现场会议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袁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全文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文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对公司为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要活动、工作及成效等方面情况作了介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通过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情况的自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一定效果的执行。

  《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文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财务情况,保障股东利益的同时,兼顾公司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注:因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发上市,上述股东信息以截止2025年4月18日的公司股东名册编制。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问题造成较上期发生变化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纯利润是: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纯利润是:0.00元。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拟以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经审计,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96,649,857.74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13,892,823.59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09,189,361.82元。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以此计算,本次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80,0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38.50%。

  (二)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将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结合公司2024年度财务情况,本现金分红预案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有序经营和未来的长远发展,分红方案合法、合规、合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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